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服装印花8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翔鹏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230万元
环保投资:11.7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7717平方米,建筑面积6388平方米,包括印花车间、锅炉房、污水池、门卫等,建设印花桌、炮台烘干机、绷板机、隧道烘干机等。
实际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7717平方米,建筑面积6388平方米,新建印花车间3个(即印花车间1、印花车间2、印花车间3),库房1间,锅炉房1座,内设一台0.7t/h生物质锅炉用于印花厂区办公楼冬季取暖;裁剪厂区是由该公司原裁剪厂区生产综合楼西侧和库房2改造而成,改造区域占地面积为1430m2,建筑面积2310m2,其中改造印花车间2个(即印花车间4、印花车间5),新建印花车间2个(即印花车间6、印花车间7),目前情况,印花厂区印花车间3在调试生产,印花车间1做为预留车间,印花车间2改做办公楼,裁剪厂区印花车间5、印花车间6、印花车间7在调试生产,印花车间4做为库房。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印花厂区生活废水来源于职工生活、生物质锅炉,废水排放属间断排放,排放量为123.8m3/a,项目锅炉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污水池暂存,污水沉降后由污水泵排入生产废水池,经管网排入原印染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厂,裁剪厂区无新增员工,此次验收不计。
生产废水来源于网板清洗,属间断排放,排放量为640m3/a,生产废水排入各厂区污水池,印花厂区废水经管网排入裁剪厂区污水池(污水池容积为300m3),裁剪厂区污水处理池由自动装置定时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来源主要为网印过程、烘干过程、台板胶铺胶过程、感光胶铺胶过程。生产过程中有极少量有机物挥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印花厂区冬季供暖锅炉产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声源是跑道烘干机运行过程产生的辐射噪声,该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的措施为隔声及减振,所有设备均被置于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均采用门式框架钢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屋面双层轻钢彩面压型板;厂房采用砖混结构,窗体采用塑钢窗。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印花厂区、裁剪厂区均设有危废车间,将其暂存,本项目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等危废委托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员工30人,公司厂区无员工食堂、宿舍楼,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锅炉排放和网框清洗废水通过管网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厂处理。网框清洗水池及管道已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该项目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监测,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监测期间平均除尘效率为96.1%,,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燃烧过程所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颗粒物浓度50mg/m3,SO2浓度300mg/m3,NO2浓度300mg/m3)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该项目生产期间,且生产负荷大于75%情况下,印花厂区噪声最高值为51.5dB(A),裁剪厂区噪声最高值为51.9dB(A),均能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印花片次品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除尘灰及锅炉废渣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置;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等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01)要求。
四、结论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年加工服装印花8万件项目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