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服装印花十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翔鹏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680万元
环保投资:57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用地呈长方形,东侧为鹏程供暖公司场地,西侧为小路,隔路东柳小学及居民,南侧为服装加工厂,北侧为小路,隔路为东柳村居委会。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9座印花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印花网框清洗水和生活废水,印花网框清洗水经防渗污水排水管网排入厂区沉淀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生活废水管网,与生产废水一起经管道排入所依托的海城市翔鹏纺织有限公司裁剪区的沉淀池,再经管道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来源主要为网印过程、烘干过程、台板胶铺胶过程、感光胶铺胶过程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产生较大噪声的主要为跑道烘干机运行过程产生的辐射噪声。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均采用门式框架钢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屋面双层轻钢彩面压型板;厂房采用砖混结构,窗体采用塑钢窗。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胶和废印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印花网框清洗水和生活废水先经管道排入所依托的海城市翔鹏纺织有限公司裁剪区的沉淀池,再经管道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管网和清洗水池均已做好防渗防漏处理,可以到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1/1627-2008)表2限制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对该项目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监测,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4个厂界噪声点均能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花片次品由厂家回收;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等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01)要求。
四、结论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