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千龙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年产30万个果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千龙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林家村
环评单位: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千山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鞍山千龙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工程投资:200万元
环保投资:3.3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鞍山千龙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林家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N40°59'41"、E122°54'30"。项目周围均为各企业厂房,西侧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大屯中学距项目119m。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林家村,租赁林家村生产厂房和办公室,占地面积1000m2,厂房内设原料区、注塑生产区、危废间,厂房外设冷却塔、循环水池及办公室。项目新建塑料果筐生产线2条,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2台)、烘干机(2台)、炒料机(1台)等,年产塑料果筐30万个。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产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池做防渗处理;职工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废气:本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加热及注塑过程中产生的的非甲烷总烃等。本项目在封闭厂房内生产,炒料机、搅拌机、提升机及进料处进行密封处理。注塑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提升机、炒料机等生产设备,采取的治理措施有封闭厂房、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塑料产品、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不合格产品回收后外售;废机油等危废送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调查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噪声: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见附件/upload/file/20180926/2018092617162839283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