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南山街18号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704.57万元
环保投资:704.57万元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主体工程、厂区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站管线工程及污水处理控制系统、泵站等。
建设情况: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已全部竣工开始运行调试。2018年1月17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以海环保函发【2018】4号文对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新增工作人员3人,对用水量影响较小。采用曝气、高效沉淀、软化反应等工艺对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要求,无废水外排。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腐化污水和污泥散发的恶臭,主要成分是氨、硫化氢等。项目采取对污水处理站周围进行绿化,将预软化反应池、高效沉淀池、全自动净水器等产臭单元安放在封闭厂房内部并对其进行部分遮盖,污泥及时清运,并对池体水面、污泥堆场及厂房内部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以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及扩散。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抓斗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将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室内,用厂房围护结构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对风机进行消声等。
固废: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处筛出栅渣及高效沉淀池与全自动净水器产生的污泥,栅渣产生量为98.5t/a,污泥产生量为798.6t/a。项目格栅处筛出固废主要为钢渣,铁屑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炼钢工序;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汇集在沉泥坑内,定期收集后送至烧结工序用作烧结原料。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所有废水均经过本项目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后回用,水处理效率满足环评设计要求,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氨及H2S的浓度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的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