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18-09-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绿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城市毛祁镇北毛村

环评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800万元

环保投资50.2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海城市毛祁镇北毛村,该项目东侧为废弃水泥厂,西、南和北侧均为空地。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仓库、办公室和休息室等,日处理动物尸体50吨。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也委托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处理,冷却循环水和冷凝循环水循环回用,不外排。

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H3H2S以及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经喷淋除臭系统处理后,再通过光氧除臭系统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通过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导热油炉灰渣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存放到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建设单位已与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锅炉灰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到煤和灰渣堆场,与海城市响堂区永信地砖厂签订回收协议书;职工生活垃圾存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也委托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处理,冷却循环水和冷凝循环水循环回用,不外排。

废气:有组织排放的NH3H2S排放量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导热油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 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NH3和H2S浓度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4个厂界噪声点均能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存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灰渣,存放到煤和灰渣堆场,与海城市响堂区永信地砖厂签订回收协议书,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要求。

四、结论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upload/file/20181016/201810162050088388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