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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花园DN1(棚改41号)环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

2019-03-20

康宁花园DN1(棚改41号)环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宁花园一期DN1(棚改41号)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市铁东正福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鞍山师范学院北八大局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铁东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5.23亿元

环保投资:97万元

一、环评批复建设内容:项目拟建在鞍山市铁东区鞍山师范学院北八大局,占地面积44499.76㎡,总建筑面积178436.17㎡,项目总投资5.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15年8月6日由鞍山市铁东区环境保护局鞍东环审2015】26号”文件予以批复。本项目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工程竣工。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依托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运粮河。

废气:项目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排气通风口远离居民窗口设置,高度距离地面为1.5米,低于人群呼吸带。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换热站水泵、水泵房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汽车噪声等,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选择低噪声设备,水泵房、换热站、排风机均设在地下设备间内,车库进出口设减速带等。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小区污水排水口排放废水中COD、氨氮、SS等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小区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建议指标。/upload/file/20190329/2019032913567840784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