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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正福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大家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告

2019-03-20

鞍山市铁东正福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大家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长大家园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西、长大街南,项目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2°59'2.95",北纬41°4'53.94"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550.96m2,总建筑面积302583.46m2,分两个地块建设。

其中地块一共9栋楼,用地面积27890.83m2,总建筑面积129963.9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048.28㎡,公建建筑面积18238.58㎡(物业用房建筑面积326㎡,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7912.58㎡),地下建筑面积20677.09㎡(设备间建筑面积6384.34㎡、车库建筑面积14292.75㎡),地下停车位284辆。

地块二共9栋楼,用地面积38660.13m2,总建筑面积172619.5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3869.48㎡,公建建筑面积24709.12㎡(物业用房432㎡、两站四室835.6㎡、公厕52.47㎡、商业网点23389.05㎡),地下建筑面积24040.91㎡(设备间7195.16㎡、车库16845.75㎡),地下停车位408辆。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计投资786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20%。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长大家园建设项目”的工程住宅楼及商业网点的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附属设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目前小区商业网点及“两站四室”并未有商户经营入驻,各商网使用功能尚未确定。本次验收仅包括各商业网点的主体工程,待商业网点“两站四室”确定使用规模、功能和经营项目后,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工程设计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现实际小区内雨水沿小区内路面两侧自然排放;原环评设1个化粪池,现实际建设8个化粪池;原工程设计建设独立烟道,现实际小区未建设独立烟道待各商网确定使用功能后,餐饮行业自行安装,另行验收。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总体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小区住宅及公建设施所排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依托鞍山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运粮河。

(二)废气

项目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排气通风口远离居民窗口设置,并高于人群呼吸带。

项目商业网点未建独立烟道,网点与楼上居民间楼板建有隔离层,验收监测期间各商业网点及两站四室并未有商户入驻,本项目商业网点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废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行业,待各商户进驻后自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餐饮商户自行安装独立烟道。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换热站水泵、水泵房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汽车噪声等,采取的治理措施有选择低噪声设备,水泵房、换热站、排风机均设在地下设备间内,车库进出口设减速带等。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车库出口处TSP、二氧化氮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要求。

 2.废水

小区污水排水口排放废水中COD、氨氮、SS等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pH、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小区边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基本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置。

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