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岭置业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公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高官岭置业小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北、万华街西,项目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3°0′42.9″,北纬41°4′24.6″。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40560.10 m2,总建筑面积121204.34 m2,含住宅建筑面积81750.97 m2。
一期住宅楼分为3个区域,A区包括1#、2#、3#、9#、10#和11#,B区包括12#、13#、14#、15#和会所,C区包括16#、17#和18#楼,物业用房、 两站四室和部分商业网点。配套设施有水泵房、换热站分别设置在地下1层设备间内,设有地下停车场3处。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计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包括:“高官岭置业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的工程住宅楼及商业网点的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附属设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目前小区商业网点对外租售,现以教育类为主,商业网点确定使用功能和经营项目后,报有关部门另行审批。目前“两站四室”功能尚未确定,“两站四室”确定使用功能后,若产生医疗垃圾,应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处置,由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机构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项目因尚未完成全部拆迁,分两期建设,本次验收仅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包括13栋住宅楼及商业网点的主体工程、一期工程附属设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原工程设计建设独立烟道,现实际小区未建设独立烟道,待各商网确定使用功能后,餐饮行业自行安装,另行验收。原工程设计建设与楼上居民住宅间楼板须做具备减振、隔热、防噪、防潮功能的隔离层,现实际小区未建设隔离层,因此,该小区商业网点严禁从事洗浴、洗染、洗车、汽车修理、歌舞厅、石材加工、塑钢加工等产生噪声、废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等行业。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总体一致。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小区住宅及公建设施所排的生活污水。小区内建有3个化粪池,废水排入化粪池内简单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区域管网排至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
(二)废气
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居民生活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及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等。
项目供暖采用集中供暖,小区供气采用市政煤气,厨房燃气污染物和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排放量较少,且居民厨房内安装抽油烟机,油烟通过室内烟道从楼顶烟囱排放扩散至环境空气中。
项目共设有3处地下车库,并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和防排烟系统。A区有2个车库,4个排气口,分别位于1#楼和2#楼之间、2#楼和3#楼之间、9#楼和10#楼之间以及10#楼和11#楼之间的空地逃生楼梯处;C区有1个车库,2个排气口,分别位于16#楼前空地的逃生楼梯处和17#楼屋面侧壁。通风装置排气口距最近居民高度约为7m,距地面高度约为2 m,高于人的呼吸带。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换热站和水泵房的各种水泵和地下停车场的送排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管道连接采取软连接,且将这些设施全部设置在地下室的设备间内并设置了减振基础,利用楼板、土层及设备间围护结构隔声、车库进出口设置了减速带,并严禁鸣笛,减少噪声对项目居民和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车库出口处TSP、二氧化氮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2、废水治理设施
小区污水排水口排放废水中CODcr、氨氮、SS等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pH和动植物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
3、场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小区一期工程场界昼、夜噪声监测值东侧、西侧、北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南侧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置。
验收监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