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钢丝绳改扩建项目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钢丝绳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城市王石镇西艾村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单位: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3600万元
环保投资:108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改扩建项目位于海城市王石镇西艾村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改建的主要内容为:改造1条连续磷化生产线生产所需热源;采用2台10吨蒸汽锅炉(一备一用)替代现有热水锅炉;新建2条连续磷化生产线、5条热镀锌生产线、5条热处理生产线以及取消部分电镀生产线装置,拆除一条油淬火线。本次改造不新增用地,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建厂房等建筑物。
实际建设内容:改扩建项目位于海城市王石镇西艾村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改建的主要内容为:改造1条连续磷化生产线生产所需热源;采用1台10吨蒸汽锅炉和1台2吨蒸汽锅炉(一备一用)替代现有热水锅炉;新建2条连续磷化生产线、4条热镀锌生产线、3条热处理生产线以及取消部分电镀生产线装置,拆除一条油淬火线。本次改造不新增用地,均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建厂房等建筑物。
建设情况: 2015年9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海城正昌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钢丝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3月14日,海城市环保局以海环保函发[2016]13号文对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竣工开始运行调试。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
生产排水主要是热镀、磷化、热处理等生产线冲洗排水、吸收酸雾排水等,这些用水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溢流,溢流水进入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絮凝沉淀,可以有效处理废水中COD、石油类、锌、铁、铅等污染物,该污水处理站已在往期项目中完成验收,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新增污水需要。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道排入城市管网,管网下游有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槽产生的废气、天然气加热炉产生的废气、铅浴淬火槽产生的废气、热镀锌生产线锌锅产生的废气、废盐酸再生装置产生的废气和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
1.酸洗槽产生的废气:热镀锌生产线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洗槽的酸雾,包括盐酸雾和硫酸雾。本项目新增4条热镀锌生产线,3#、 8#、10#、12#线。其中10#线为盐酸酸洗槽和硫酸酸洗槽各1个,3#线为硫酸酸洗,其它生产线均为盐酸酸洗。硫酸酸洗槽上方设集气罩,将酸雾引入碱液吸收塔中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酸洗槽为密闭槽,在进出口处设双水幕淋洗,在槽口处设集气罩,废气经水帘清洗净化酸雾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扩建磷化生产线位于特丝车间,共2条,分别为15#、16#,磷化线设1个酸洗槽,用盐酸酸洗,盐酸酸洗槽为密闭槽,在出口处设水帘,在槽口处设集气罩,废气经水帘清洗净化酸雾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天然气加热炉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对6#磷化生产线的加热炉进行了改造,由原来电加热改为天然气加热,另外新增3#热镀锌生产线锌锅加热炉、特丝车间16#磷化线加热炉、11#和14#热处理加热炉也采用天然气加热,除3#热镀锌生产线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外,其他天然气加热炉废气燃烧后均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铅浴淬火槽产生的废气:本项目连续热处理热镀锌线(8#)、连续热处理磷化线(16#)、热处理生产线(4#、14#)均设有铅淬火槽,采用铅锅覆盖剂(焦炭)覆盖后废气无组织排放。
4.热镀锌生产线锌锅产生的废气:除3#热镀锌生产线锌锅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外,各热镀锌的锌锅采用覆盖剂,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共3个排气筒(钢丝二车间8#、10#、12#各一个)。
5.废盐酸再生装置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废盐酸再生系统为封闭系统,废酸再生装置产生的氯化氢尾气经碱液吸收塔中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6.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本项目2台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燃烧后的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
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废铁丝,热镀、磷化等生产线产生的过滤废渣、废酸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酸处理设备产生的结晶过滤渣,热镀锌锌锅产生的锌渣(氧化锌及氧化铁),铅浴淬火槽产生的铅渣(焦炭及铅氧化物)。热镀及磷化生产线产生的废酸采用专用废酸回收设备综合利用,经处理后本项目无废酸产生,仅有废酸处理的残渣(硫酸亚铁结晶等)产生,该废酸处理装置已在往期项目中完成验收。
本项目1#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集装箱,地面采用铁皮防渗,容积为63.36m³(12*2.4*2.2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集装箱,地面采用铁皮防渗,容积为63.36m³(12*2.4*2.2m);3#危险废物暂存间容积为39.15m³(4.5*3*2.9m),地面已做三级防渗漏处理。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每三个月转运一次,每年转运4次。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气: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8日,项目委托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无组织、有组织废气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盐酸雾、铅及氧化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天然气锅炉、天然气加热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酸洗槽及废盐酸再生系统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锌锅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废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项目委托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要求后,经排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项目委托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现状、声环境现状: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最近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满足要求。
固废: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氧化铁皮,废铁丝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18599-2001)标准要求。铅渣、磷化渣、废矿物油、废酸泥、电镀锌过滤渣和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运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