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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清水湾温泉度假会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告

2019-05-13

鞍山清水湾温泉度假会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鞍山清水湾温泉度假会馆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东路109号。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34616.3 m2,建筑面积38007.15 m2,其中公建建筑面积19032.14 m2,住宅建筑面积18975.01 m2

项目建设18栋楼宇,主要为休闲度假及住宅使用。1#—7#为温泉度假使用(6#和7#设有休闲娱乐以及餐饮功能区),设有度假客房110间,位于项目西北侧;8#—18#为外售住宅区,位于项目东南侧。

温泉度假会馆区地下停车库位于6#和7#地下负一层,共设有56个停车位。会馆区靠近山脚处设有露天温泉泡池16个,单个面积约为12 m2,深度为800 mm。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60.1万元,环保总投资占总投资0.12%。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在实际建设中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工程变更之处是露天温泉泡池由原来设计的20个减少为16个。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温泉度假区员工食堂和会馆餐厅废水经各自隔油池处理后,排入1#化粪池,温泉度假区洗浴及娱乐中心产生的污水、客房产生的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以及露天温泉泡池产生的污水也排入1#化粪池;居民住宅区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2#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水管网排入判甲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沙河。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员工食堂及会馆餐厅油烟、住宅区居民燃气产生的烟尘、进出车辆所排放的少量汽车尾气。

项目供气采用天然气,员工食堂及会馆餐厅油烟通过各自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各自的专用排烟道排放扩散至环境空气中。

居民厨房燃气污染物和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排放量较少,居民厨房均安装了抽油烟机,油烟通过室内烟道从楼顶烟囱排放扩散至环境空气中。

项目会馆区地下停车库位于6#和7#楼地下一层,设有停车位56个,共有4处排风口,排风口位于6#东、西两侧,7#东、西两侧,排风口高度小于1米,远离居民及道路。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有中央空调系统冷却塔、地下换热站循环水泵、地下水泵房内水泵以及地下停车场排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隔声,将设备全部设置在地下室的设备间内并设置了减振基础、安装隔声墙,车库进出口设置了减速带降低车辆噪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不设置垃圾集中回收间,设置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和餐厅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置。会馆区餐厅厨余垃圾集中收集,采用带盖容箱收集,有专人回收,日产日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在项目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位(G1),下风向设置2个监测点位(G2、G3),共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并同步测定风速、风向、气压和气温等气象参数,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周边大气污染物监测点颗粒物、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本项目在员工食堂油烟净化器出口处设1个监测点位(G5)、会馆餐厅油烟净化器出口处设1个监测点位(G6),共设2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饮食业油烟,于2019年4月3日对2个油烟净化器出口进行了监测,每个点位监测1天,每天监测5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油烟净化器出口处的饮食业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求。

        (二)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在温泉度假区1#化粪池(W1)、住宅区2#化粪池排水口(W2)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2个监测点位,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水口出口水质中pH值、动植物油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CODcrSS、氨氮、总磷、总氮、BOD5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场界噪声治理设施

        2019年4月3日~4月4日,项目厂界噪声及项目居民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及项目居民区处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置。

五、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敏感点(本项目居民区)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本项目未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鞍山清水湾温泉度假会馆建设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