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柳镇异彩印花厂年加工服装印花4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西柳镇异彩印花厂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西柳工业园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50万元
环保投资:3.2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西柳工业园,用地呈长方形,其东侧、南侧为林地,西侧为某棉花加工厂,北侧为海城市西柳镇松江水洗厂。
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做生产厂房,建设1条半自动印花厂房和危废暂存间1处。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经管网利用松江水洗厂排污管道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老解放河;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来源主要为网印过程、烘干过程、台板胶铺胶过程、感光胶铺胶过程。生产过程中有极少量有机物挥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产生较大噪声的主要为跑道烘干机运行过程产生的辐射噪声。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均采用门式框架钢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屋面双层轻钢彩面压型板;厂房采用砖混结构,窗体采用塑钢窗。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及职工生活垃圾。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直排水限值要求。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4个厂界噪声点均能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该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印花片次品厂家回收;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间暂存,危废间采取防渗措施和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定期交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理。
四、结论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