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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西柳镇鑫满针织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2019-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柳镇鑫满针织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西柳镇鑫满针织厂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西柳工业园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1000万元

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西柳工业园,厂区侧为海城市西柳镇裕森针织有限公司、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顺英拉链厂。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6栋生产厂房以及1栋办公楼,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管网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最终排入老解放河。

废气:本项目晒版、手工印花、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车间门窗定时开放,加强车间排风等措施放散。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跑台烘干机、隧道烘干机、整经钩编机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脱花纸、废墨水瓶、布匹废边角料、废丝、废线轴、废机油、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将本项目的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脱花纸、废墨水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设置防渗危废间,并委托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布匹废边角料、废丝、废线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海城市绿源净水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制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脱花纸、废墨水瓶、布匹废边角料、废丝、废线轴、生活垃圾、废机油;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将本项目的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脱花纸、废墨水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设置防渗危废间,并委托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布匹废边角料、废丝、废线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四、结论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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