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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感王镇鸿威水洗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7-29

海城市感王镇鸿威水洗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海城市感王镇东感王村(马圈子),厂区占地面积6306㎡,建筑面积3200,其中包括办公楼,东库房、西库房、生产车间、主生产车间、仓库,鸿威印花水洗厂目前仅用西库房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00㎡),其他项目用地租给海城市感王镇鸿禧新型材料厂。目前新型材料厂正在做环境影响评价。本次验收仅对水洗印花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不包括海城市感王镇鸿禧新型材料厂建设内容),海城市感王鸿威水洗厂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服装印花,年服装印花设计量为6万件,实际生产产能6万件/年。

二、工程变情况

本项目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工程变情况如下:

1、生产车间利用面积减小。厂区总建筑面积3200m2,本项目验收部分仅利用西库房400 m2,但生产设备没有减少,产能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印花网框清洗废水及显影曝光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有两个铁质清洗槽(清水显影曝光用水池、印花网框清洗池),清洗槽废水排入厂区规格为6m×6m×5m的沉淀池(水泥结构建筑)内,沉淀预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汇通污水处理厂处理,海城市汇通污水处理厂排入绿源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绿源污水处理厂是海城市汇通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工程),最终排入解放河。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调漆、手工印花工序和烘干工序。项目生产车间利用棚顶悬挂式风扇转动换气,通过棚顶2个排气口及生产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产生较大噪声的主要为跑台烘干机运行过程产生的辐射噪声。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均采用门式框架钢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菲林、原料包装物(废原料桶)、废胶、清洗网版槽内清洗沉渣、沉淀池沉渣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建有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菲林、原料包装物(废原料桶)、废胶、清洗网版槽内清洗沉渣及沉淀池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先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委托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定期处理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在厂区总排水口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于2019517日—518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排放废水中pH、CODcr、NH3-N 、SS、BOD5、石油类的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在厂界外10m范围内上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置2个监测点位,共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并同步测定风速、风向、气压和气温等气象参数,于2019517日—518日连续监测2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2019517~518,项目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和4类标准要求。

3.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标,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达标,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