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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西柳镇奇鑫绣花厂年加工服装印花1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告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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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柳镇奇鑫绣花厂年加工服装印花10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西柳镇奇鑫绣花厂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西柳村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100万元

环保投资:14.6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城市西柳镇西柳村,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2°36'44.05",北纬40°51'21.46"。项目租用海城市已川制衣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做生产厂房,项目东侧为园区路,西侧为空地,南侧及北侧为闲置厂房。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海城市已川制衣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做生产厂房,无新增用地。租用的生产厂房,占地面积922m2,建筑面积1844 m2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印花网框清洗水,项目在网框清洗水池内清洗网框,生产废水在沉淀池内沉淀2小时后排入专用的下水管网,进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后,再经绿源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最终排入老解放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管网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老解放河。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调漆、手工印花工序和烘干工序。

废气通过生产车间换气扇,排气口及生产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跑台烘干机产生的噪声。项目优先选择了低噪声设备,无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并将所有噪声源置于室内,采用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印花片次品、废原料桶、废胶、沉淀池沉淀渣、废印版及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印花次品产生量为500件/a,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产生量为2100个/a,废胶产生量为0.5t/a,废印版产生量约为800张/a,沉淀池沉淀渣产生量为0.5t/a。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沉淀池沉淀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地面已做好防渗、防雨及防流失,危险废物定期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危废处理协议见附件二);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t/a,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生产废水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进入绿源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排入老解放河,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制要求。

固废:项目印花片次品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沉淀池沉淀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