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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北方电控有限公司自控设备生产项目

2019-11-11

鞍山北方电控有限公司(鞍山市北方工业电控设备厂)自控设备生产项目验收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鞍山北方电控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达道湾工业园区红旗南街56号,厂区用地面积10443.92㎡,建筑物占地面积8443.00㎡。2009330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以“鞍环保函【200957号”文对原项目予以批复,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两栋、办公楼一栋、露天栈桥一座(龙门吊)、门卫一间。项目产品构成为:(1)低压配电柜,型号:GGDGDSGCKXL-21等;(2)高压配电柜,型号:KYN-28 XGN2GG1A等;(3)自动化控制设备,自动化、PLC,编程控制设备,微机变频节能控制设备等。年产量为5000台套,以生产自动化控制设备为主,逐渐缩小高低压配电柜产量,主要用于冶金、机械、石化、矿山、电力、建筑等行配电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91月由辽宁科技大学环境评价与技术研究所完成《鞍山市北方工业电控设备厂自控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330日由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鞍环保函【200957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20103月开工建设,201212月工程竣工并开始运行调试。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拟定的生产工艺包括下料、机加、焊接、除锈、喷塑、固化、电器元件安装、配线、成品调试检查、成品入库等换件。但实际建设期间,项目除锈、喷塑、固化工序并未建设,产品除锈、喷塑、固化外委进行。

本次验收不包括除锈、喷塑、固化工艺,以后如上重新办理环评。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设计项目搬迁后新增喷塑车间,喷塑工艺在车间内进行,实际未建除锈、喷塑、固化工艺,进行委托处理;原环评设计机加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实际项目采用等离子及剪板机剪切(空压机吹气冷却),机加工序弯折转孔不使用切削液,仅有废机油,废机油委托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原环评设计冬季由工业区的集中供暖锅炉房供暖,实际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供暖,办公楼采取电供暖。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以及洗浴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汇入厂区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运粮河。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颗粒物以及食堂产生的饮食业油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焊接生产工序在厂房内进行,焊机配备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经过滤处理后极少量无组织排放;食堂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在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下料、机加等工序,项目噪声多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措施,项目除120t龙门吊外设备均设置在室内。所有设备均被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过程产生的废弃边角料、铁屑;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机加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办公室及食堂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废弃边角料、铁屑、废焊丝外卖综合利用;项目机加设备只有弯折、转孔、等离子切割不产生废切削液,只产生废机油交由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如下: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总排口COD、氨氮、SS等指标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pH、动植物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上、下风向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均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COD排放总量满足该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建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