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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荣宇印花厂年加工服装印花1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公告

2019-1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柳镇荣宇印花厂年加工服装印花1万件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西柳镇荣宇印花厂

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镇西柳镇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投资:100万元

环保投资:3.9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海城市西柳镇荣宇印花厂位于位于西柳镇小码村厂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2°37′53.74″北纬40°52′10.48″项目厂房为主要设备安置场所本项目利用荣芳服装水洗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做生产厂房项目占地4000 m2,呈长方形,东侧广美路,隔路为大地,西侧为闲置厂房,南侧为竹叶水洗厂,北侧为启明水洗厂

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3550m2本项目利用荣芳服装水洗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做生产厂房,无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印花车间1栋(1层暂时为库房使用,2-5层为印花车间,印花机床共计24套),库房2间(原印花12车间),危废间1间。项目设计年产量为加工服装印花1万件,实际年产量为加工服装印花1万件。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厂区所有废水经管网排排入海城汇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在进入海城市绿源净化有限公司二次处理,最终排入老解放河。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来源主要为网印过程、烘干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有机挥发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环境中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声源是项目生产运行时烘干机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该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的措施为隔声及减振,所有设备均被置于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均采用门式框架钢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厂房采用砖混结构,窗体采用塑钢窗。

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及印花片次品。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kg/d,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6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印花片次品由委托加工企业回收,重新加工利用。项目危险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废胶、废印版,本项目年用环保型水性白胶浆1.1t/a(5kg/桶),环保水洗色浆0.02 t/a(2kg/桶),台板胶0.06t/a(10kg/桶),感光胶0.001t/a(10kg/桶),废印版年量产生量约为200张,印花桌上台板胶一定时间内会丧失粘性,定期清理丧失粘性的台板胶,年清理量0.06t/a。则本项目废原料桶为236个/a、废胶0.06t/a、废印版200张。属于危险废物(HW1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项目废水排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直接排放标准。网框清洗水池及管道已经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所在的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印花片次品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因产生量较少暂时贮存在危废间内,未办理危废转运联单。定期交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本项目环保措施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因素,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所以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upload/file/20191225/2019122509154110411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