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黎明石油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支采油测井仪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鞍山市铁西区兴盛南路19乙,租用鞍山广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所属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用于新建本项目,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5176m2,总建筑面积1400m2,利用现有1座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新增车床、铣床、立钻、台钻等设备,进行采油测井仪器生产,设计年产6000支采油测井仪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由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编制完成了《鞍山市黎明石油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支采油测井仪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19日由鞍山市铁西区环境保护局以鞍西环审字【2019】19号”文件予以批复。本项目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工程竣工。目前本项目所属行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未办理总量确认书。经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本项目无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信息,试生产期间无环境投诉上访问题。目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并完成验收监测,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 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包括鞍山市黎明石油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支采油测井仪器生产线及相应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更情况
(1)减少了厂内加工量,增加了外委加工量。
(2)减少了车床数量,增加了钻床数量。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切割过程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厂房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现有的一座容积为20m³的化粪池,项目废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鞍山市永宁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较大噪声的主要有车床、铣床、立钻、台钻等设备。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项目大部分噪声源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厂房围护结构隔声,大型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下料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铁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企业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废切削液(危废HW09)、废机油(危废HW08)和废机油桶(危废HW08)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在生产车间内建有一座6㎡的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机油、废机油桶定期委托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由于项目运行时间较短,目前未产生废切削液,待产生后先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铁屑全部外售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2019 年9 月23日~9月24日,在项目上风向厂界外10m内设1个监测点位(G1),项目下风向厂界外10m内设3个监测点位(G2、G3、G4),共4个监测点,对项目排放的颗粒物进行了验收监测。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15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2019 年9 月23 日~9 月24日,在项目总排水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对排放废水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总排水口排放废水中,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总磷的排放浓度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及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3. 厂界噪声
2019 年9 月23日~9 月24日,项目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5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6-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