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
建设地点: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判甲炉村764号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
工程投资:32元
环保投资:8.1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664m2,总建筑面积922m2,本项目建有生产车间、办公楼、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杂物间、包装桶成品库房、成品库房、粉状原材料库房、液态原材料库房等。项目年生产规模为年产25t水性环氧富锌涂料、20t水性环氧涂料、18t水性丙烯酸涂料和10t外墙涂料。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设计、环评基本一致。
建设情况: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水性涂料生产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7月28日开工建设,于2019年8月20日竣工开始运行调试。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鞍环高新审【2019】7号”文件予以批复。目前鞍山市卓越特种材料厂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经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本项目无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信息,调试试生产期间无环境投诉上访问题。目前本项目所属行业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目前本项目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生产配料用水、设备清洗用水。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清洗废水采用25L废水桶收集沉淀后上清水作为原料用水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配料搅拌阶段进入产品,不外排。生产车间、液态原材料库房、粉状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旱厕采用一般防渗,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在投料工段粉尘及分散、研磨、碾压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在向分散机中加入物料时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分散机(研磨机)和三辊磨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规格均为1.2m×1.2m,高度为0.5m~5m(可升降式),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营运期噪声为分散机、篮式砂磨机、三辊磨、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目前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及生产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废粉料(不含铬黄)包装袋,废粉料(不含铬黄)定期外售。
废铬黄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建设单位已与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种类为HW-12 900-252-12和HW-49 900-041-49。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各种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并置于专用贮存间。贮存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排放量及处置记录。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且做到表面无裂隙,避免泄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3、对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废物装入完好容器内。
4、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除设置通风口外,其余均进行密闭,从而达到防风、防雨的要求。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清洗废水采用25L废水桶收集沉淀后,上清水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配料搅拌进入产品,不外排,故未进行监测。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为5.5-7.6(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3-1.26mg/m3 ,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上下风向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值的最大计值为0.38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废粉料(不含铬黄)包装袋,废粉料(不含铬黄)定期外售。
废铬黄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建设单位已与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种类为HW-12 900-252-12和HW-49 900-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