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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年开采石灰石18万吨)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6-15

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年开采石灰石18万吨)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扩建项目位于辽阳县八会镇中八股村。企业总投资500万元进行扩建,扩大矿区面积并提高生产能力,会城石灰石矿矿区范围扩界后共由8个拐点围成,矿区面积为0.1278km2,开采深度+283~+170m;地质储量846.882万t,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储量为498.2万t,设计生产建设规模18.0万t/a,服务年限26.3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法。项目建成后新增加露天采场面积、新建表土场、新建两条破碎生产线,新建原料仓1座(用于小粒径0~5mm产品贮存)。矿山已生产多年,采矿相关设施已经形成,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包括矿石破碎加工区、成品料场)、矿区道路、办公区、设备间等。扩建后依托现有工业场地、矿区道路、办公区、设备间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年开采石灰石18万吨)》扩建项目于2017年3月委托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17年7月取得了辽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批复(辽县环审[2017]34号);2017年88日,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获得该项目采矿权;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5号工程竣工调试和试生产运营。

(三)验收范围

《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年开采石灰石18万吨)扩建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明确的主体工程、辅助附属工程、依托工程和环保工程与实际建设情况是否一致,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建是否存在重大变更,是否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是否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生产规模与内容、开采方式、开采范围等与项目环评及设计等总体一致,只是在矿石加工区的生产设施建设、储存设施建设、以及环保设施建设上与批建存在不一致。具体如下:

1)原设计建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危险废物(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部单位统一处理。实际为:本项目汽修和设备维修委托辽阳县鸿运汽修厂维修处理,本项目厂区内不设汽修和设备维修车间,本项目矿区内不产生,不存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

(2)环评要求项目建有一座100m³的沉淀池,项目实际建设2座100m³的沉淀池。

(3)原计表土场、矿石堆厂及成品料厂建设洒水抑尘喷淋装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表土厂、矿山堆厂、成品料厂未建洒水抑尘喷淋装置,目前通过洒水车或人工抑尘。

综上,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建相比,更加有益于减少污染和环境保护,变动原因主要是为了环保,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了施工期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未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露天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法,露天采场湿式凿岩污水无法收集,在凿岩点周围流散,入渗到表土层。项目淋滤水主要来自露天采场、表土场和矿石堆场。项目建有2座100m³的沉淀池,产生的淋滤水经地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地表作业场所和道路洒水抑尘;矿区设集中旱厕,粪便经收集后由附近的农民拉走,作为农肥使用;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矿区洒水抑尘。

2、废气

(1)项目采用湿式凿岩进行开采,爆堆和装卸作业点采取经常洒水的方式来减少开采钻爆时产生的粉尘;

(2)表土厂场、矿石堆及成品料场扬尘通过洒水的方式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项目成品料大部分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并在生产车间内新建一座原料仓用于存放小粒径0~5mm产品;

(3)运输环节产生的道路扬尘采用加盖苫布、洒水抑尘并限值车辆行驶速度的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量,项目洒水抑尘的频次每日早晚各两次,并根据天气状况适当增减频次并在矿石破碎进料口安装喷淋洒水装置。

(4)矿石破碎加工区设有两条破碎筛分加工生产线,矿石破碎筛分加工生产线1#和生产线2#,1#生产线中破碎机上料口、振动筛上料口、振动筛下料口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气箱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线中破碎机下料口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气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5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线中振动筛上料口、下料口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汇合后通过2#气箱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将所有噪声设备置于室内。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沉渣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2)沉淀池沉渣用于矿山铺路垫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专人定期统一外运;

(3)项目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不设汽修和设备维修车间,车辆和设备维修全部外委。本项目汽修和设备维修委托辽阳县鸿运汽修厂维修处理,本项目厂区内不设汽修和设备维修车间,本项目矿区内不产生,不存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

 

5. 生态

项目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且堆场和道路等占地全部为利用原有,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破坏量较少,同时,项目已对矿区内部分开采面进行了生态恢复,累计种植刺槐2404株,地棉925株,撒播草木樨草籽19.629kg,没有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区域植被覆盖、植被种类、植物群落、动物种类、动物群落等总体变化不大,一些生态恢复工程还有待于服务期满后开展。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11021202001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认真落实了《辽阳县会城石灰石矿(年开采石灰石18万吨)扩建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经调试后均能够正常运营,污染源监测表明,经处理后的项目各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12013)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能够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所在区域居民敏感点环境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所在区域居民敏感点大气环境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开采剥离的表土,为一般性固体废物,用于复垦。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