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禾众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养殖设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B3-B4厂房一层,厂房总占地面积4212m2,厂房呈U型,其东侧为A3-A4厂房;南侧为园区中心绿化广场;西侧为空地;北侧为B2厂房。
本项目建成后养殖设备年产量为1000套/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条鸡养殖设备加工制造生产线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12m2,租用台安县工业园区B3-B4标准厂房的一层,其原有建筑面积仅3722 m2,这部分厂房内部包括:新建生产区(建筑面积3000m2)、办公区(建筑面积22m2)、原料库房(建筑面积200m2)、产品库房(建筑面积490m2)。位于B3-B4厂房连接处用钢板结构又新搭建一层厂房建筑面积480m2。位于厂房北侧新建一处危废储存间(建筑面积2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由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年产1000套养殖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12月12日台安县环境保护局以台环审字[2019]B63号文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9年12月末开工建设,于2020年3月底建设完成并进入设备调试阶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得企业从2019年12开工建设至今无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信息;经调查调试试生产期间无环境投诉上访问题。且本项目所属行业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为新建年产1000套养殖设备的1条生产线以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本项目环评预设1台焊烟过滤净化器和1台激光切割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共用一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自身工艺的优势,技术人员经过认真调研认为激光切割机自带除尘器且密封运行,无需另上布袋除尘器,所排废气经焊接工序滤芯过滤净化器后粉尘能够保证达标排放。故实际建设中: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设两台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与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滤芯过滤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项目增加了1台更高效的冲床和1台折弯机生产设备,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5人减少到42人,增加2两台生产设备后,本项目总产量不变。
3、员工就餐由依托东侧辽宁牧邦畜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食堂,变为不提供午餐,员工自行解决,企业给职工补贴,增加员工福利。
4、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冬季采暖热源由工业园区集中供给变为冬季生产车间不采暖停用租赁之前已安装的暖气设施,办公室停用采用电采暖。
5、本项目与《辽宁九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为同一法人且位置紧邻,为了节约成本、方便管理,对本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加10m2,做为《辽宁九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地,废活性炭年产生量大约为2t/a增加10m2储存面积可以满足生产需求
6、本项目为了避免增加2台生产设备会增加噪声,特设减振沟,增加减振降噪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上述变化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不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洗涤、饮用水和厕所用水,项目污水量为342.72m3/a,排入台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柳河。项目管网已做防渗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设备产生的烟尘、切割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焊接工序及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收集后,经滤芯过滤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出。本项目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门窗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冲床、折弯机、剪板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控制措施为:
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切割、剪板、钻孔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焊条头由企业收集外售。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定期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台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柳河。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收集与焊接烟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滤芯过滤除尘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设备设置独立减振基础,厂房采用彩板框架结构,窗体采用塑钢窗,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减振降噪等方式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采取的减振降噪措施效果明显。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分类处理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条头由企业收集外售。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定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7.1施行)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中的pH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限值要求;COD、NH4-N、SS及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限制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限值要求,废气达标排放。根据现场调查及企业提供的资料,排气筒高度约为15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危废暂存间10m2,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间采取了防渗措施,并设置了危废标识牌。委托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定期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和废焊条头由企业收集外售。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置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7.1施行)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均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渗透系数<10-10cm/s。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污染物COD、NH3-N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量均符合总量确认书指标要求;颗粒物排放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达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标准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相应标准;生活垃圾和生产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区和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后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因素,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得到有效治理及处理,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