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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成元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2020-09-1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辽阳成元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响山子村,厂区总占地面积3000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炸药库3座,雷管库1座,消防池1组,事故池1组,以及围墙、绿化、排水等附属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11月,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完成了《辽阳成元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419日由辽阳县行政审批局辽阳县行审发【201941号”文件予以批复。

项目于20195月开工建设,202051日工程竣工。本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目前本项目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辽阳成元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搬迁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库房存储量由环评批复的“1#2#3#库房存储量分别为25t23t30t”变为“1#2#3#库房存储量存储量分别为27t27t24t”,各个库房的存储量稍有变化,但存储总量未发生变化;

2)消防水池、事故池的容积由环评批复的“消防水池容积为200m³、事故池容积为200m³”变为“消防水池容积为211.95m³、事故池容积为212.26m³”,项目建成后增加了消防水池及事故池的容积;

3)出于安全考虑,定时巡视后,巡视人员回到值班室,不在库区停留,本项目未建岗哨室。而是在计划建岗哨室的位置上建了1座消防器材室,占地面积为6.25m2,与原岗哨的占地面积一致,用于专门放置消防器材,有利于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为民爆器材的储存和运输两个功能,无生产环节。本项目不设食堂,冬季库房不供暖,办公值班室采取电取暖,因此,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扬尘均为非连续性产生且产生量很小,借助山体阻隔对区域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本项目为民爆器材的储存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由于车辆到库区外的洗车店进行清洗,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在办公区内建有6个容积为8m³的小化粪池,办公区外侧建有2座容积为20m³的化粪池,1个旱厕,生活污水从办公区小化粪池逐顺序排放到厂区外侧2个化粪池内进行贮存,定期委托当地居民进行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建设的化粪池、旱厕均是外购的具有防渗效果的成品水泥化粪池、旱厕。

雨水采用有组织明沟排水和盖板排水沟相结合的方式;炸药库和雷管库防护土堤内的雨水,通过地势高位差自然流入道路的边沟,统一排放至库区外。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的交通噪声,运营中采用人工装卸方式,库区四周设置有砖砌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为2.2m,依靠墙体隔声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除包装袋。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车辆维修及更换机油有等均到厂区外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本项目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五)其他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本项目在库区北侧建有1组容积为211.95m³的消防水池(由3个铁质水罐组成);库区东侧建有1组容积为212.26m³的事故池(由4个铁质水罐组成),消防水池储罐及事故池储罐均是铁质材质,具有防渗效果。库区发生事故时,事故产生的废水先自流排到分流池内再排人事故池内,最后再由泵抽走外运处理。(具体废水处理流程按照事故应急要求处理处置),雨水集水、事故废水暂存分流池:分流池内有两个阀门(1#2#),当正常情况下,库区雨水沿库区排水沟排入分流池内,1#阀门打开,2#阀门关闭,雨水沿排水沟排入厂外;当事故情况时,库区的事故废水排入分流池内,2#阀门打开,1#阀门关闭,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池内。

2)项目已按环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为211021-2020-007-L

3)本项目基本不产生报废炸药,爆材都是根据需求,现进,销毁时间不确定。本项目运行至今未产生报废炸药,未进行过销毁,销毁不在本项目范围内,外委提交报告。原库区15年进行过销毁,销毁合同及销毁设计方案见附件,本项目若产生报废炸药,过期变质爆材销毁流程如下:

销毁申请报告  制定销毁实施方案  当地公安审批  审批同意后实施销毁

2、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在库区内建有避雷针,建有防爆土堤,库区四周建有高度为2.2m的实体围墙,围墙上部安装防攀越的金属网,并且安有视频监视系统、报警装置。

220191014日,辽阳县公安局对库区的消防设施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见附件)。

320191023日,南京理工中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化粪池及旱厕由当地村民负责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项目建筑的化粪池、旱厕均是外购的具有防渗效果的成品水泥化粪池、旱厕。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库区四周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车辆维修及更换机油均到厂区外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本项目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库区内及办公区域内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限值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办公区域内环境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