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恒昌智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鞍山恒昌智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海城市耿庄镇西耿村,总占地面积8516m2,建筑面积1306m2。新建烘前仓2座、烘后仓2座,热风炉间1座;办公楼1座等建筑,建设一条350t/d粮食烘干生产线包括烘干塔、热风炉、斗提机、输送皮带、风机等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鞍山恒昌智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0年1月10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以海环保函发【2020】1号文对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因为疫情及项目本身原因,项目于2020年9月开始运行调试。
2020年12月企业委托闪拓(上海)节能环保科技中心进行了验收前的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项目污染物排放与环保治理装置运行设施情况。依据现场勘察结果及收集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对验收内容进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等现场监测,并形成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91210381MA0XYJ6N00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0.31%。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函[2020]688号),经现场调查了解,与环评阶段相比,本次项目在环保竣工验收调查阶段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废气、筛分产生的粉尘、皮带运输及货物装卸产生的颗粒物。
(1)热风炉
项目6t/h燃生物质热风炉,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由一根15米高烟囱排入环境中。
(2)筛分及装卸粉尘
项目将输送皮带进行封闭减少粉尘的产生和物料的损失;装车前筛分使用环保移动清理筛,且清理筛后方自带沙克龙除尘器,除尘效率≥95%。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风机、冷却塔风机、传输皮带等,噪声控制措施为隔声及减振,风机建设隔声罩;热风炉均置于热风炉间内并建有减振基础;生产车间围护结构采用砖混结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产生的筛分废渣,检测室检验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玉米渣),热风炉产生的灰渣、除尘灰、企业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筛分废渣、检验废物均外售利用,灰渣、除尘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场填埋。
四、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监测结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
(1)热风炉废气
项目热风炉排放颗粒物浓度为21.4 mg/m3~24.6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40.8 mg/m3~45.3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72.7 mg/m3~80.6 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厂区无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38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53~55dB、夜间监测值47dB~49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北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65~68dB、夜间监测值为50~52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产生的筛分废渣,检测室检验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玉米渣),热风炉产生的灰渣、除尘灰、企业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筛分废渣、检验废物均外售利用,灰渣、除尘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场填埋。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SO2、NOx年排放量分别为:0.3024t/a、0.5494t/a、1.008t/a,均低于环评建议指标。总量控制指标需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