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兴海区苏宁塑料编织袋厂年产35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城市兴海区苏宁塑料编织袋厂年产35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城市兴海区苏宁塑料编织袋厂年产35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兴海区苏宁塑料编织袋厂
建设地点:海城市兴海区苏家委C02-15-323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进行编织袋加工、批发。可年产塑料编织袋350t。本次验收范围为:海城市兴海区苏宁塑料编织袋厂年产35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鑫
电 话:130426255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