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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12-30

台安县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现将《台安县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台安县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地块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建设大街西侧(台安县政府西侧650m处),占地面积106377m2,地块中心坐标E122.41965652°N41.40946627°

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田,台安佳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此地块建设学校——台安县高级中学。根据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1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出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鞍环发[2020]210号),农用地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台安佳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台安县高级中学异地新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调查结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当前正在建设学校,历史用途一直是农田,未发生过用途变更;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原台安县第五供暖公司,特征污染物包含汞、砷、苯并[a]芘,需通过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证实污染是否存在。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了地块内6个土壤点位的样品进行分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45项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调查结果可信,不需要进一步调查。

3. 调查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教育用地要求,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调查活动结束。